事实管理物业究竟能否续聘?
在物业管理领域,事实管理物业的续聘问题一直备受关注,所谓事实管理物业,指的是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后,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撤离小区,而是继续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,而业主也接受了这些服务的一种状态,这样的事实管理物业可以续聘吗?
从法律层面来看,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事实管理物业一定可以续聘,但也没有完全禁止这种情况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,业主大会没有及时另聘物业服务人,物业服务人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的,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,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,这就为事实管理物业的续聘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和可能性。
从实际操作角度而言,事实管理物业续聘存在着多方面的考量因素,如果事实管理期间,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能够得到业主的认可,小区的环境卫生、安全保障、设施维护等方面都处于良好状态,那么业主从便利性和稳定性的角度出发,可能会倾向于续聘该物业服务企业,毕竟重新选聘新的物业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,还可能面临新物业不适应小区情况等问题。
也存在一些不利于续聘的因素,在事实管理过程中,由于没有签订新的规范合同,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不够明确,容易引发纠纷,部分业主可能会认为,事实管理物业没有经过正规的选聘程序,存在不透明、不公平的嫌疑,如果有部分业主对现有物业服务不满意,可能会强烈反对续聘,从而引发业主之间的矛盾和争议。
业主大会在决定是否续聘事实管理物业时,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,通常需要召开业主大会,由全体业主进行投票表决,达到规定的票数比例才能通过续聘决议,这就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事实管理期间,积极与业主沟通,了解业主的需求和意见,提升服务质量,以增加续聘的可能性。
事实管理物业是存在续聘的可能性的,但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、服务质量、业主意愿以及相关程序等多方面因素,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都应该以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来对待续聘问题,通过合理的沟通和协商,共同为小区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。
当业主们感受到的是持续不断的关怀、高效透明的沟通以及不断优化的服务时,(此处略去部分以保持字数在146字内),那么这份'关系合同’自然能够跨越时间的考验而得以延续。